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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孙某春等人敲诈勒索案一审开庭

发布时间:2022-09-26 08:49:48




    2022年9月23日,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孙某春等7人敲诈勒索一案。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以被告人孙某春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孙某如、孙某某(另案处理)、王某某(另案处理)、付某某、陈某、郑某、许某某、廉某某、张某某(另案处理)、陈某某(另案处理)、史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20年以来,先后在河南省周口市、南阳市、三门峡市、洛阳市、登封市、漯河市、驻马店市、山西省祁县、运城市、长治市、大同市、蒲城县等地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5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53.4 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屈妍慧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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