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晚,商水县人民法院姚集法庭庭长訾连国加班加点办案,成功调解一起物权纠纷案件。
原告郭某和被告郭某某系姚集镇郭楼村人,二人是不出五服的堂兄弟,两家的耕地相邻。通过丈量,原告发现地亩少了3分,遂将被告诉至商水法院。
被告共4亩地,地亩中间被坑塘隔断,坑塘南边地块2亩1分,北边的地亩交给他人耕种,没有丈量,且被告家地亩东临3米宽的路,现在该路仅剩1米左右。被告的实有地亩暂不能确定。
原告在诉前曾委托鉴定机构对双方的地亩进行测绘,但是当时仅对原告的地亩和被告家坑塘南段地亩进行测绘,被告坑塘北段的地亩未测绘。
承办法官訾连国对原告的地亩进行丈量,根据丈量结果和测绘结果,确定原告家的地亩确实少了3分;又对被告家坑塘南段的土地进行丈量。由于被告家坑塘北段的土地种的是玉米,秋收在即,不方便丈量,该片土地也没有测绘,故无法确认定被告是不是占了原告的地亩。
訾连国法官是商水法院每月的调解之星,对调解尤为擅长。化解纠纷是民事法官的份内事,他对该案进行多次调解。乡里乡亲,同门同宗,低头不见抬头见……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待秋收后,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由村委会对被告家的地亩进行丈量,如果被告的地亩多了,就退给原告,多多少退多少。双方握手言和,原告撤诉。
调解案件要用心、用情、用法,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和当事人的思想疙瘩,掌握当事人的诉求底线,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矛盾,达到既化事结、又解心结的效果,訾连国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