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商水县人民法院张庄法庭在邓城镇大陈村村室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该村村民张某与其子赡养纠纷一案。该村村干部及村民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原告张某已是耄耋老人,与老伴含辛茹苦将二子一女养大成人。自老伴撒手人寰后,原告一个人独自生活,因年事已高,身体每况愈下,疾病缠身,急需子女们的照顾,而两个儿子对她不管不问。老人无奈,只得将他们告上法庭。
庭前,该案的承办法官、张庄法庭庭长杜五行经调查走访得知,原告的两个儿子因在分家析产中所获财产多寡不一,各自心怀不满,引发家庭矛盾,且结怨已久,难以释怀。因此,对于赡养原告,他们互相推诿。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方便行动不便的原告参加诉讼,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杜五行法官将法庭搬进村室,就地审理。庭审中,他从查明的事实入手,以“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的箴言,对被告讲道义、释法理,并严厉指出,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而后对被告进行一番苦口婆心、循循善诱地开导。虽然最终原被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但是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