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初,受周边疫情影响,商水县实行静态管理。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商水法院干警居家办公,法官实行 “云庭审” “远程调解”,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
原告张某某诉被告茹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均在外地,承办法官杜五行于5月11日进行互联网庭审。通过法庭调查,杜五行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感情尚未破裂,遂耐心调解。最终,双方愿意和好,原告当庭撤诉。第二天,杜五行法官、书记员刘怡嘉及时将案件文书通过电子送达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送达。原、被告双方对商水法院网上开庭及电子送达表示满意,对杜五行法官表示感谢。
郭某某诉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均在外地,原告二次起诉离婚,且双方都想争夺女儿唐某某的抚养权。5月6日,承办法官訾连国通过互联网调解此案。考虑到唐某某已经9岁,平常和姥姥一起生活,今后跟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訾连国法官耐心细致地做被告唐某的思想工作。通过调解,唐某同意女儿由原告抚养,自己按月支付抚养费。
静态管理期间,訾连国法官还开庭审理了原告韦某某诉被告韩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