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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以法之名 为民解忧

  发布时间:2021-04-06 15:08:07


    “杨法官,我想给你送面锦旗。”商水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杨立军正要去开庭时,接到当事人党某的电话。

    “不用不用,我不要!”杨立军急忙拒绝。

    “得送锦旗,这是我们老两口的心意。”

    党某的这个案件,标的不足万元,然而让杨立军和同事颇费周折。

    2020年7月,商水县固墙镇的党某驾驶电动车去周口为丈夫看病,返回的途中,行至固墙镇黄台村南东西走向水泥路与黄台村西南南北走向水泥路交叉口处时,两路交叉口处东南角电线杆向西倾斜,电线杆上通信电缆南北走向悬挂跌落在路上,党某不慎被悬挂的通信电缆挂着面部摔倒致面部受伤,被送往周口市中心医院治疗。党某住院12天,后经复查、申请鉴定,共支出医疗费、鉴定费共计8000元。经了解,电线杆及悬挂的通信电缆所有人及管理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商水分公司,党某与其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该案前后历经三次庭审。原告党某追加河南广电商水分公司、中国联通商水分公司、河南电信商水分公司为被告,但是四被告均否认涉案线杆线路为其所有,原告也无法举证,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查明案情,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案件负责的原则,杨立军认为,该案原告党某属于弱势群体,不懂得保全证据,事故发生后未报案,在其无法举证的情况下,法官不能机械的坐堂办案,应该查清事实。杨立军遂与法官助理邝玉花、书记员李泛红三人前往涉案现场并邀请当地的村支部书记作为见证人,进行实地勘察,制作勘验笔录;到村两委进行走访,确认涉案线杆线路为被告联通公司所有。之后,该案再次开庭,顺利结案。4月2日,党某领到赔偿款。

    以百姓心为心,司法为民,那面“为民解忧执法如山”的锦旗就是对法官的最高褒奖。

责任编辑:朱法勇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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