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把实现审判工作和促进社会和谐双赢,特别是有效防止上访缠诉案件的发生,作为司法活动的首选方式,结合当前情况,提出了“四个一”办案理念。即“办理一个案件,拯救一个家庭;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办理一个案件,稳定一个地方,办理一个案件,发展一方经济”。该“四个一”办案理念的贯彻实施,使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得到有机统一。2009年,又是全省法院调解年,对“四个一”办案理念赋予了新时代的意义,如何运用“四个一”办案理念指导民事审判工作,显得大为重要。
一、办理一个案件,拯救一个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的要求。凡是有人的地方就必然关系到家庭,所谓的社会问题,都是牵涉到家庭问题,所谓的社会稳定,必然依赖于家庭的稳定。
民事审判中对婚姻,子女抚养,赡养等家庭案件的处理与家庭的稳定与和谐至关重要。同时每一起小小的民事案件对每一个家庭也是一起重要的家庭大事,案件处理的结果也同时牵涉到夫妻关系的稳定,父母和子女关系的稳定,家庭经济收入的稳定,家庭成员的工作稳定,及住所的稳定。当这些关系发生纠纷或者受到外界的侵权,如进入诉讼程序后,案件审理程序及审判结果稍有不慎,除不能换救一个家庭外,同时对家庭又带来更多的不和谐因素。甚至给一个家庭带来灭顶或重大的灾难,为此在审判工作中,不要认为一个小小的离婚案件与其它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相比微不足道,反而这些小小的婚姻案件妥善解决却是化解其它一切矛盾的基础,办好每一个婚姻案件,在很大程度上却是换救一个家庭。在家庭纠纷案件中首先要,树立人性化司法的理念。
人性化司法首先体现的是一种人文关怀,在案件审判工作中要体现出对当事人的关心、尊重、理解和关怀。人性化执法正是“以人为本”保障人权作为基本的价值基础。在处理家庭案件中更要充分体现为民、爱民、亲民、便民的工作作风,为家庭纠纷的解决,创造和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在工作中处处为当事人着想,时时为当事人着急。充分实行法律援助制度。进行诉讼指导,深入社区办案,倡导文明用语,一杯开水暖心等人文关爱的工作方法。
其次要多做调解工作,民事调解被国际司法界誉为“东方经验”“东方的一枝奇葩”等。在国内一直被称为传家宝,民事调解在处理家庭纠纷时更为重要。因为好多家庭纠纷案件的判决效果,远远达不到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的效果。截然分成正确和错误的判决结论会导致当事人的关系难以维持下去,法官要利用他们的亲情关系,启发他们回忆过去,是在以往的爱情、亲情的份上,积极做调解工作。利用这些特定的关系作为案件调解的切入点,缓冲和化解矛盾,挽救一个不和谐,甚至走向破裂的家庭。
二、办理一个案件救治一个企业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当今世界的金融风暴又给企业带来了相应的困难和问题。涉及企业的民商事案件的处理又给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案件处理不及时、不稳妥、不慎重、不合法,就会给企业带来侵权不能得到保障,资金断流、生产停顿,职工不稳等严重问题,甚至会使一个企业倒闭,如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往往会使一个涉临倒闭的企业起死复生。
在审判工作中要按照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企业的发展,为企业的发展和保障提供便利和服务。如方便诉讼,提供司法救助等。同时要更新观念,变被动为主动,送法上门,深入企业,向其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提高他们依法经营意识,防范经营风险意识,在具体的审判工作中,要做到涉企涉法优先,为企业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审判,在审理过程中多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做到诉讼不影响经营,为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稳妥采用保全措施。如企业有流失风险,积极进行保全,在企业正常经营情况下,如需保全措施尽量采取不妨碍企业经营,保障企业运转,保障员工生计的灵活性措施,尽量避免因保全措施不当而产生不利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连锁反应,在办案中要对企业维权案件缩短办案周期,充分体现出公正高效,能庭前调解的则庭前召集双方化解纠纷,提高审判效率,对企业破产、兼并、改组、租赁、承包、重组案件、审时度势、妥善审理,依照法律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企业的需求,提出依法解决和具体落实的意见。用法律的阳光为企业纾危解困,化解危机,保障发展,为企业解难事、办实事,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办理一个案件,稳定一个地方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政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与和谐社会的发展稳定息息相关。人民法院的每一个案件在当地都会起着示范,引导作用,案件处理的公正与否,牵涉到法律的公信力和一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民事审判承担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三大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体系中具有长效性、预防性和治本性作用,既是维护社会和谐保障力量又是稳定社会的保障力量,司法公正是社会稳定的最后保障,为此我们要办好每一个案件,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一方稳定。
我们更要充分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的使命感、责任感。从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全面加强民事工作,使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得到有机统一。民事审判工作必须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始终保持社会主义正确方向。必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始终维护好、关心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做好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必须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及时化干戈为玉帛,避免民转刑的发生,必须遵循司法规律,始终做到与时俱进。
在具体民事审判工作中要做到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和灵魂,包括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等。努力提高司法效率,迟到的公正不是真正的公正,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及时解决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高度重视司法效果,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司法关注民生,审判贴进百姓”的理念,全面落实方便群众诉讼的法律原则要求,全面加强调解工作,深入社区,公开审判,拓展司法职能,加强法律宣传,坚持司法统一,注重行使自由裁量权。
四、办理一个案件,发展一方经济
原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指出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法院要通过审判活动来调整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间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契约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民竞争,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场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对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民商事审判工作与经济建设和发展息息相关,一切民商事审判活动都要服务并保障经济工作大局。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信用经济,民事审判活动是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重要力量。民商事审判在调节、引导、规范和完善市场交易和秩序方面,发挥了其它审判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民商事审判涉及到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劳务市场、交易市场农村经济等领域,调整的法律关系众多,涉及面广,与市场经济息息相连。由于经济体制转型和结构调整带来的利益冲突,国家立法滞后,社会诚信的降低,及当今国际政治、社会、经济原因、商业欺诈、行业垄断、恶意违约、惟利是图等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现象大量出现,办理好有一个民商事案件对稳定与发展一方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民事审判工作,我们要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为经济发展拓宽空间,为经济发展打造法治环境。树立中立裁判,平等保护每一经济主体的理念,给予每一诉讼经济主体公平、公正的关注和保护,树立公开透明,服务经济大局的理念,及时妥善审理好涉及企业和“三农”纠纷案件,消除严重干扰企业改革进程,企业的生产经营稳定运行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维护法律的尊严。只有做好民事案件的每一个案件的审判工作,才能更好为一方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优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