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保小微企业生产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0-10-28 16:13:07


    近日,商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宁荣生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统筹考虑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开展执行工作,放宽被执行人履行期限,助力担保人加工厂顺利生产,成功履行判决义务,促使案件执行完毕。

    秦某与任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任某在秦某处购买化肥未付款,经商水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任某于2020年1月12日前偿还秦某货款17507元及利息1700元。判决生效后,任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秦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承办法官宁荣生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任某履行判决义务,但任某总以没钱推托,宁法官欲对其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时,其儿子任某龙自愿用其名下的粮食加工厂做担保,承诺在2020年10月12日前将全部欠款偿还完毕,但不要对加工厂实施强制措施,以便顺利运营,确保按时履行义务。宁法官从助力营商环境出发,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经申请人同意放宽履行期限。约定时间届满前任某送来了执行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秦学亮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