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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用执行和解 实现追偿权益

发布时间:2020-09-27 15:12:37


    近日, 为切实有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商水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了执行工作机制,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加大了执行强制措施,巧妙运用执行和解,执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王某、豆某诉郭某 杨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共计139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根据被执行人的情况,认真查看卷宗材料,努力寻找案件突破口。

    在一系列充分的准备后,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前来法院开展执行和解。承办法官从情理到法理,认真做申执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加强双方法律意识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体谅申请人迫切希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感受被执行人的难处及实际情况。最终当事人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给对方带来的损害,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该案件在三天之内和解结案,真正做到了和谐执行,同时得到了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理解和配合,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戚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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