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借了李某的钱不还,还把李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李某返还车辆。这是怎么回事呢?
李某与黄某是很好的朋友关系。四年前,黄某借了李某一笔钱,却一直没有还。后来,李某见黄某开了一辆小车,便心想:你有钱买车,却没钱还我,那我就把你的车给你开走。于是,有一天,李某便给黄某打电话,说想借一下他的车用一下。黄某也没有多想,就把车借给了李某。谁知,这一借,再也不见李某还车。黄某就给李某打电话。李某对黄某说:“你借我那一笔钱我也不要了,就拿这车抵偿了。”黄某一听,懵了,就向李某解释:“这车不是我的,是一个亲戚的。要是我的车,给你就算了。可这是亲戚的车。”黄某一再向李某解释,李某就是不听,车也没有还黄某。
2020年7月4日,黄某将李某起诉到了商水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某返还车辆。经调查,该车辆确实不是黄某的,是黄某借别人的,但李某仍不愿返还。商水法院依判决李某返还黄某车辆。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没有返还车辆。黄某申请商水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向被执行人李某积极做思想工作,并给他讲解一些法律知识。告知李某:“你不愿把车还给黄某,是因为黄某欠着你的钱。但这辆车不是黄某的。这是两码事。黄某欠你的钱,你可以走法律途径来维护你的权益。你把车扣着不给,这样也是不对的,是违法的。”经过一番细致的思想工作,李某慢慢想通了,就把车返还给了黄某。这个案件就执行结束了。
后来,李某就把黄某起诉到了商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