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出行,再难也不能失信,否则银行卡、社保卡都没法用了……”近日,被执行人王某向亲戚借了1.5万元,交给了商水县法院,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得以执行完毕。
2019年12月6日中午,王某驾驶着电动三轮摩托车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小杨相撞,导致王某和小杨不同程度受伤,小杨车辆受损。事后,商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小杨负次要责任。小杨就医后,花去医疗费7000多元,在住院的18天里,王某只支付了4000多元。
小杨出院后,因赔偿问题和王某沟通无果,诉至法院。经过审理商水法院判定,王某赔偿小杨2.7万余元,扣除已经支付的4000多元钱,王某还要支付小杨2.3万余元。
然而,王某没有履行法院判决,小杨向商水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王某经济条件较差,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转眼一个月过去了,国内疫情防控见好,小杨也要外出工作了。为了尽早结案,执行法官再次对王某和小杨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了和解,小杨减免了部分费用,王某只要赔付1.5万元就能结案。为了支付赔款,王某向亲友借来1.5万元,交到商水县法院执行款监管账户。执行法官按照工作流程,将这笔款项打到了小杨的银行账户里。
“被执行人虽然经济困难,但能够主动履行法院判决,这种态度值得点赞。这起执行案子结案了,对王某来说,无事一身轻;对小杨来说,消弭了一笔心事。两个人都能踏实生活,这是双赢的结果。”执行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