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期间,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放弃假日休息,巧妙执结一起长达10年的交通事故纠纷案。
2011年,张某荣与李某辉发生交通事故,张某荣受伤住院,住院期间,李某辉垫付两万元医药费后,未再支付任何费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荣诉至商水县法院,判决、李某辉赔偿张某荣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151738元(垫付的2万元应从中扣除)。判决生效后,李某辉未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承办法官高艳平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材料后,李某辉采取躲避措施,避而不见,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走访李某辉居住地村委会及其邻居,都证实李某辉家庭确实困难,无法履行判决义务,案件只得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承办法官仍时刻关注着李某辉的财产信息,希望能早一天帮申请人维护合法权益。一次偶然的机会,承办法官得知李某辉所在的村庄拆迁了,政府赔偿的有一笔拆迁款。高法官立即驱车赶到拆迁办,了解到李某辉家也将被拆迁,但拆迁款20多万已打入了李某辉儿子的账户。高法官依法对李某辉儿子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李某辉家属主动联系高法官。最初,李某辉儿子一口咬定其银行账户中的钱是自己打工的存款。“别隐瞒狡辩了,我们已经调查过了,你今年刚二十,做啥工作能挣那么多钱,再说,你大学还没毕业……”听到高法官已把实情调查清楚,李某辉儿子顿时哑口无言,最后表示愿意用这笔拆迁款赔偿父亲应履行的判决义务。
被执行人为规避执行,将本应打到自己名下的拆迁款汇入儿子的名下,本想着能瞒天过海,不料执行人员有火眼金睛,一下揭穿了李某辉逃避执行的伎俩。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给李某辉及其家属上了一堂很好的法制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