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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因钱反目 闪电扣车助执结

  发布时间:2020-06-28 09:16:19


    2020年6月22日晚6点,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一起报警电话。案件申请人纪某称,在县中医院附近发现被执行人刘某的奥迪车,请求法院前往控制该车。

接到报警电话后,商水县法院快速反应,立刻安排执行干警前往车辆附近,最终于当晚9点将该案车辆扣押至法院院内。

    经过干警的多次协调沟通,被执行人刘某终于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第二天一上班,就携其家属来到法院缴齐了全部案款,至此案结事了。

    “我和刘某是从幼儿园就认识的好朋友,可以说从小玩到大,我对她是非常信任的。”纪某在沟通时对执行法官说道,“后来我就借了她15万人民币,并约定了还款计划和时间,没想到她只还了3万后,就没动静了。我也是无奈之下才来法院起诉的。因为这笔借款,我们现在连朋友也没得做了。”

   “很多案件的当事人都是出于对朋友的情分和信任,选择出借钱款,结果最终不仅钱财收不回来,昔日好友也变仇人。”负责本案的执行法官表示,“大家在进行借贷行为时,一定要谨慎考察债务人的经济状况和信用情况,确保对方有还款能力,并且要注意保留借款证据、明确借贷利率、重视诉讼时效,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秦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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