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水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做被执行人王某家属思想工作,成功执结了一起涉恶刑事案件的罚金执行部分。
王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决生效后,罚金却一直未履行,案件依法进入执行程序。
商水县法院执行法官在接收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公积金等进行查询、冻结,前往被执行人王某住所地走访村委会及周边邻居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鉴于王某被羁押于周口看守所服刑,执行法官及时进行提审,并与其家属取得联系,宣讲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和相关政策,释明利害关系,督促王某及家属尽快履行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王某的家属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缴纳了罚金。案件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