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9日,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郭学军巧妙借助被执行人所在村村干部的力量,顺利执结一起罚金案。
被执行人周某因犯盗窃罪正在服刑,并判罚金两千元。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未缴纳罚金,审理庭移送立案执行.因周某处于服刑期间,执行法官便联系周某的父亲,但周父对周某的行为特别失望,不愿再管周某的任何事情,更别说替儿子擦屁股,缴纳罚金了。见周某的父亲如此态度,执行法官改变工作思路,找村干部做周某父亲的思想工作,经过村干部和执行法官释法析理、耐心细致做工作,周某的父亲替周某缴纳了2000元罚金,并感慨道:是自己没教育好周某,希望这次能让他涨涨记性,以后清清白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