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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墙工的工钱被“赖”后……

  发布时间:2020-05-22 10:12:20


    2019年3月,张某领等十名农民工跟随邻村刘某涛在商水县某工地做砌墙工。工程结束后,刘某涛未支付工钱,向张某领等十人写下欠工钱若干元。后经十名砌墙工多次追要,均无果,无奈诉至商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刘某涛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张某领等十名工人工钱1330元到8742元不等数额的工资款。协议到期后,刘某涛一直未履行协议内容,张某领等十人相继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收案件后了解到,当时承包工程的包工头没有支付给任何人工钱跑路了,刘某涛也是受害者,没钱支付工人的工钱,刘某涛也不停地感叹:“本想带着邻里乡亲们出来挣点钱,增加点收入,没想到却害了大家……”。执行法官释法析理、悉心做思想工作,刘某涛表示自己砸锅卖铁也要尽自己最大能力先支付给拖欠农民工的工钱,再向包工头追偿。最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刘某涛先分别支付张某领等十名工人二分之一的工钱,剩余二分之一工钱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完毕。

    商水县法院执行法官为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巧妙利用执行措施、通过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一次性执结10个执行案件,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又赢得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秦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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