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商水法院召开了关于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全院干警及商水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组参加了会议。纪检组组长卢岩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华卫主持。
卢岩在讲话中指出: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总称“三个规定”)得到切实贯彻落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
卢岩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院党组及全院干警要切实增强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实事求是,不遮不掩。在专项整治中,各部门要如实提供情况,确保各相数据准确、真实,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三是精心组织,确保实效。要充分利用“豫法阳光”“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院党组同时加强对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督导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专项整治活动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