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正值我国五一劳动节首次小长假期间,商水县法院执行法官高艳平带领执行小组,放弃休息时间,驱车到商水县邓城镇某村,助力被执行人变卖担保设备,成功帮申请人张某军追要回欠款,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原来,2019年3月8日,张某鹏因资金周转,向张某军借款200000元,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并出具借条一份。借款到期后,张某鹏一直未归还。经商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张某鹏于2019年10月21日前偿还张某军借款200000元及利息20000元。协议到期后,张某鹏仍未按规定时间履行生效协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鹏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责令其尽快履行判决义务。但张某鹏一直以没钱推拖,执行承办法官依法将张某鹏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冻结查封其银行账户及相关财产。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张某鹏,对其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后,张某鹏的儿子愿意以自己名下的面粉厂的机器做担保,并承诺会尽快变卖面粉厂的机器,替父亲还债。但两个月过去了,仍不见其偿还借款,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催促下,张某鹏的儿子告知高法官,其已经和购买人商量好,五一期间会进行交接,届时变卖的钱也会到位。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5月3日,执行法官放弃假日休息,驱车来到张某鹏儿子的面粉厂,监督助力被执行人变卖担保设备,见证买受人将购买款项转账到商水县法院执行款监管账户后,顺利执行完毕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