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商水县人民法院在依法执行的前提下,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执行举措,以追求最佳执行效果,实现案件多方共赢为根本,有效促使被执行企业复工复产或“起死回生”,避免因执行措施运用不当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
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商水县法院依法查封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某信用合作联社900万股股权。期间,被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预将该股权转让给第三人某科技公司后履行判决义务,但该股权处于查封状态无法进行交易。为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既保障申请执行人顺利实现债权,又避免对被执行人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通过沟通协调,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以第三人提供等值土地作为担保,将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解封。被执行人顺利转让股权后,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在执行案件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实现,人民法院会第一时间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财产,以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本案中,商水县法院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最大限度降低了对被执行人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为保障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改善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