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法官巧执赡养案 当天立案当天结

  发布时间:2020-04-16 17:07:47



图为:执行干警把赡养费交给老人

    2020年4月15日,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魏鹏飞利用多年的办案经验,快速巧执一起赡养纠纷案,并派人将赡养费送到行动不便的老人手中。

    原告王某文,现年82岁,妻子已去世,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困难,身患多种疾病并多次住院,他与妻子所生育的五个子女已去世两个,剩余三个子女都已成家。然而三子女对王某文的生活不管不问,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文将儿子王某俊、王某景诉至法院,经商水县人民法院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一、被告王某俊、王某景当庭支付原告王某文2019年第四季度赡养费每人各900元;二、从2020年1月1日起,被告王某俊、王某景于每年的1月1日前各自支付当年上半年的赡养费1800元,于每年的6月30日前各自支付当年下半年的赡养费1800元。协议生效后,二被告未按协议内容支付2020年上半年的赡养费,王某文于2020年4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魏法官考虑到申请人的特殊情况,当天就带领干警到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了解情况,在村干部的配合下与王某俊兄弟俩进行两个小时的促膝交谈,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感人话语使俩兄弟认识到为人子女,赡养老人是本分、是应尽的义务,并当场支付全年的赡养费用。魏法官立即来到王某文家,老人颤抖着双手接过尚有余温的生活费,不停地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至此,一起赡养纠纷案在魏法官的竭力执行中以当天立案当天结案的方式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秦学亮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