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是你们让我认识到做为母亲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后我会尽最大努力按时支付抚养费……”被执行人赵某芳在微信视频聊天中,对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高艳平感激地说,并通过支付宝履行了2019年应尽的判决义务。
申请执行人刘某帅与被执行人赵某芳离婚纠纷一案,经商水县人民法院判决、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赵某芳自2018年起每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当年抚养费3179.8元至婚生子18周岁止。判决生效后,赵某芳有抵触情绪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高艳平为涉民生案件开设绿色通道,优先执行。但通过“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没有发现被执行人赵某芳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电话、微信、视频聊天等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并从情、理、法、等方面阐述不履行判决义务对孩子成长及自身生活方面造成的影响、不履行判决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从将心比心到换位思考,高法官苦口婆心,不厌其烦,最终,被执行人恍然大悟,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行为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并感慨到:“家庭的不幸让我不能陪伴孩子成长,但我应尽的抚养义务绝不会再让法院督促我履行……”
此案已圆满执结,但孩子尚未成年,父母离婚已经对他造成了一次伤害,希望赵某芳遵守承诺,把剩余的抚养费不再以这样的方式履行,不要让孩子再次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