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4日,商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魏建伟带领书记员和法警一行人,放弃周末陪家人时间,通过花费一天的时间耐心劝解,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成功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原来,程某亭与孙某民、孙某光借款合同纠纷案,经商水县法院审理判决:孙某民、孙某光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程某亭借款本金550000元及利息40000元。判决生效后,程某亭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程某亭向商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民、孙某光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对此总是推委拖延。执行法官果断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制度,并查控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
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孙某民、孙某光家中都没见到被执行人本人,为使案件尽快得到突破,魏建伟法官时刻关注被执行人的动向行踪。
终于,恰逢11月24日的周末,执行干警都在家休息,得到被执行人孙某光在家的消息,执行干警朱孟楠果断将生病的家人交付给亲属,自己则火速赶到法院加班,其他干警也放弃陪家人的美好时光,在领导的部署和执行法警的配合下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在执行法官历经一天时间的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后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