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4日,正值70周年国庆之际,大部分工作人员均休假在家,但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然默默地坚持在自身的岗位上,早上7点多,商水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值班电话嘟嘟….嘟嘟地响起来,“喂,你好,我是商水县公安局的,你们法院之前在网上追逃临控的被执行人苏某营,现在已被商丘高速交警控制,请尽快派人将其羁押带回……”挂断电话,值班干警立即将情况汇报给执行局局长魏振奎,经魏局长调配部署并派执行干警火速赶往商丘高速交警处,在商丘高速交警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苏某营带回商水县人民法院。
原来,被执行人苏某营在2017年11月26日,因盖房子向原告李某远借款20000元,并出具欠条一份,约定2018年1月25日还款。还款期限到期后,李某远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商水县法院,经商水县法院审理判决:苏某营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李某远借款20000元。判决生效后,苏某营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2018年5月28日,执行法官郭学军依法向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的苏某营对此事置之不理,郭法官多次联系苏某营,最初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竟拒接郭法官电话直至将电话关机。 2018年6月7日郭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苏某营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之后郭法官又多次到苏某营家所在地走访,都未找到苏某营本人,向邻居打听其行踪也是一无所获,郭法官在三个月内先后查询苏某营银行存款、股票、基金、阿里巴巴、支付宝、财付通和车辆房产登记等财产信息均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苏某营的下落及财产信息,执行案件进度没有进展,郭法官只得将苏某营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商水县公安局采取网上追逃临控措施,经过一系列执行活动经申请人同意,郭法官只得依法将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苏某营在国庆节庆之际,因无证驾驶在商丘高速路口被执法交警拦下,经身份核查发现其正是我院追逃的被执行人。苏某营被带回后,一改往日态度,积极配合执行,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并交纳了5000元罚款。自己感叹道:“自己不该心存侥幸心理躲避执行,以后一定会遵纪守法,诚信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