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正值金秋的周末,商水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控制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陈某某,并将该买卖合同纠纷的案款11000元执行到位。
申请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陈某某拒不申报财产,多次谎称会马上履行,但均失言,直至玩人间蒸发,逃避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商水县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并将相关信息报请公安机关协查 。
28日14时30分,商水县法院执行局收到商水县公安局的消息,被执行人陈某某在商水县某酒店入住,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控制被执行人。面对法院执行法官、法警等一行人,陈某某一脸茫然,直言以为周末大家都不上班,才放心大胆用身份证去住酒店。执行法官将陈某某带往商水县法院,再次督促其履行义务,并告知如坚持不履行将会受到为期15天的拘留处罚。陈某某慑于司法拘留威力,表示愿意支付货款,并当场将执行款转入申请人账户。鉴于陈某某已认识到逃避执行的错误,并履行了义务,法院现场解除了对陈某某的人身控制,依法屏蔽其失信黑名单信息、撤销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法院执行没有周末,案情即是命令。商水县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攻坚克难,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挤压“老赖”生存空间,让“老赖”无处藏身,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