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百日执行办案”集中执行活动,成功拘传被执行人8名,严厉的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惩治了一批拒执老赖,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其中一名被执行人戏曲化的从固执的拒不履行到被感动的主动筹款履行判决义务,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2014年1月30日,在李某灵家门外,赵某因琐事与李某灵发生争执,用手将李某灵推倒致其腰部摔伤。经鉴定李某灵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造成李某灵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1816.3元。2014年4月20日,赵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商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30日、7月10日因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2014年8月22日赵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经商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赵某于2017年12月25日被商水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8年2月9日,经商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一、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二、被告人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李某灵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共计201816.3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苑庆宏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都没有回应。经再次与其联系,赵某表示只愿意交一千多块钱,但申请人李某灵不同意,后赵某再没有提起任何赔偿之事。苑法官又多次与赵某联系,赵某态度强硬,不管怎样都不愿意履行生效判决。这次集中执行行动,苑法官将赵某列入拘传对象,凌晨5点,集中执行活动拉开了序幕,正在睡觉赵某被依法拘传至法院。
苑法官先对其释法明理、晓以利害关系,但赵某依然态度坚决,宁愿被拘留也不愿意赔偿。苑法官请示领导后依法向其实施拘留措施。司法体检后,已时近中午,考虑到早上被执行人赵某没有吃早餐,苑法官到单位食堂为赵某拿了两个馒头并夹了咸菜,早已饥饿的赵某立即拿起馒头吃起来,苑法官见状,立即倒杯水给赵某担心他被噎到。吃饱后的赵某被苑法官的贴心举动所感动,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于是联系其家人立即进行筹款。6月12日下午,赵某的女儿替赵某支付了一万六千元,并保证6月17日前将剩余的全部执行款如数交到商水县法院或转到商水县法院执行款监管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