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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作当事人思想工作 巧执物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9-05-07 10:39:10


    2019年5月7日,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执结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成功提前交付了农耕地。

    原来,该案为归还集体土地纠纷案。商水县舒庄乡某行政村的村民王某杰系该村五保户,享受五保户地保待遇(每个五保户分两口人的土地2.48亩)。王某建系王某杰侄子,在2008年王某杰去世时,王某建为王某杰送葬,根据规定,王某建可以无偿耕种集体分给王某杰的土地三年作为送葬补偿。但三年后,王某建在未经原告和本集体成员的同意下,仍然强行耕种集体分给王某杰的土地,村组和集体成员多次向王某建主张要求返还土地,并通过乡、村调解都未解决此纠纷,无奈诉至商水县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王某杰原承包的2.48亩耕地交还给商水县舒庄乡某行政村。判决生效后,王某建未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承办法官宁荣生了解了此案件后,决定从思想上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多次跑到田间地头向王某建摆事实、讲道理,以案说法,耐心细致地做他的思想工作,同时,明确告诉王某建,如果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别因为二亩多地把自己送进监狱,拒执罪可是要判刑的。经过宁法官的一席话,王某建同意把农耕地归还给村集体,在商水法院的见证下,双方进行了交付,并达成书面协议。至此,这起物权保护纠纷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戚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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