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由商水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130名人民陪审员集体宣誓及开班培训仪式在商水法院一楼大会议室举行。在宣誓仪式上,向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证书,举行了向国旗宣誓仪式,陪审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受商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来同志的委托,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超同志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商水法院法官赵清泉、郝春香、王松虎分别就民事、刑事、行政等法律方面的基础知识对与会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培训。会议由商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仲文主持。
宣誓仪式上,商水法院党组成员、主持法院工作的副院长李金亮首先向大会致词。李金亮指出:人民陪审员一是要充分发挥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加强民商事纠纷的调解力度,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二是要充分发挥来自学校、了解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特点的优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做好庭审和庭后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三是要充分发挥拥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优势,为法院在办理劳动争议、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提供可行的专业知识帮助;四是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守法意识,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
宣誓仪式上,商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刘红松宣读了对130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文件。
宣誓仪式上,与会领导向130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宣誓仪式上,130名人民陪审员在商水县希望中学副校长李静的带领下面向国旗进行了宣誓。
宣誓仪式上,人民陪审员、原商水县畜牧局副局长李保中代表新任命的130名人民陪审员作了表态发言。
宣誓仪式上,邵超根据《人民陪审员法》向新任命的130名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并特别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商水县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了130名人民陪审员。为了让人民陪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并及时进入工作角色,在商水法院举行了这次人民陪审员集体宣誓及培训仪式。《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按照法律规定,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审的案件为第一审案件,具体为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人民陪审员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对合议的案件,在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上都要充分发挥作用,与审判人员取长补短,更好的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切实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为商水法院的审判事业和商水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宣誓仪式结束后,商水法院法官赵清泉、郝春香、王松虎分别就民事、刑事、行政等法律方面的基础知识并结合工作实际和案例对与会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