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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明理偏不听 送进拘留所忙履行

  发布时间:2018-12-26 15:35:15


    2018年12月20日,李某国在被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法院的执行干警送往拘留所的路上悔悟了,请求道:“郑法官,我这就向亲戚朋友借钱履行义务,保证今天把全部欠款偿还完,请你们别拘留我。”

因李某国开办养鸡场,王某辉曾为李某国配送鸡饲料,截止到2018年3月21日,李某国尚欠王某辉16395元饲料款未支付,并打有欠条一张。期间,王某辉曾多次找李某国索要该款,李某国一直推脱,至今未还。无奈,王某辉将李某国诉至商水县人民法院,经商水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一、李某国欠王某辉饲料款16395元,定于2018年10月1日前还清。规定履行期限已过,刘某国仍没有还款,王某辉向商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郑法官依法向李某国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李某国在三日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李某国总说这两年养鸡赔了钱,没有钱支付该笔饲料款,在郑法官的多次催促下李某国承诺12月20日前将该笔欠款结清。但眼看还款日期到了,李某国却迟迟没有还款动静。

    12月20日,一心维护人民合法利益的郑法官果断地带着执行干警赶到李某国家中,询问他:“之前承诺的还款日期已经到了,钱准备好没有。”李某国回答道:“只准备了四千元,剩下的想和申请人商量一下分批分期还。”但是经过郑法官的多次协商,申请人都不同意分期还款,郑法官也对李某国讲明利害关系:“只有一万多块钱,想办法向亲戚朋友借点,不然为这点钱被拘留或者判刑就划不来了。”听了郑法官的话,李某国却不以为然,以为郑法官在吓唬他。不料,半个钟头后,郑法官经领导批准正式向李某国下达了拘留决定书,这时的李某国还没晃过神,就被执行干警带到公安医院进行体检了,体检后在被送到拘留所的路上,李某国幡然醒悟,感到惧怕赶紧向郑法官承认错误,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并于当天晚上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段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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