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在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通过当地居委会等部门的大力协助与执行法官的默契配合,监督被执行人家属全额履行了判决义务,成功执结了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堪称凝聚工作合力、构建执行联动机制的典范。
2018年5月,刘某某在驾驶三轮摩托车在马路上行驶过程中将李某某撞倒,造成李某某左上肢损伤,构成八级伤残。后双方对赔偿事项协商未果,李某某起诉至商水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刘某某赔偿李某某各项损失计22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却一直逃避,拒不履行。后李某某向商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每次联系刘某某时,刘某某均口头承诺会尽快支付赔偿款,但事后刘某某却将赔偿事项抛之脑后屡次爽约,最后竟然拒绝与执行法官联系,隐藏自己行踪,试图逃避法律责任。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刘某某有财产情况,而此时李某某因伤势较重,上肢需要更换钢板,面临着二次手术,急需这笔赔偿金。
因刘某某是商水县城关镇某居委会辖区居民,执行法官便请求当地居委会予以协助执行,经过多方排查终于找到了刘某某的家人,当地居委会主任亲自作刘某某家人的思想工作,与刘某某家人一起分析利害关系,从家庭、生活、社会等方面对刘某某家人进行了说服教育工作,希望能督促刘某某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经过执行干警和居委会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刘某某家人向银行申请了贷款,用贷款的资金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该案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