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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水:拒不履行 强制严惩

  发布时间:2018-10-15 08:54:19


    2018年10月8日,国庆假期结束的第一天,申请人杨某某在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法官办公室拿着被执行到的执行款激动不已。

    2015年11月由安某某、段某某、许某某三人一起经营的一家商砼搅拌站,向杨某某购买石子。共欠杨某某货款50000元,后经杨某某多次追要,三人一直拒绝付款。无奈杨某某上诉至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在2016年11月开庭进行审理,经审理判决:由安某某、段某某、许某某三人连带偿还杨某某石子款5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判决生效后三人对杨某某避而不见,并没有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杨某某于2018年9月向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及时对被执行人进行查控,但是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到被执行人一起经营的商砼搅拌站,也未见到被执行人的行踪。案件一时陷入僵局,随后执行法官把被执行人拉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冻结了三人的银行卡。紧接着十一假期的来临,被执行人想要带着孩子出去旅游,才发现自己无法承坐交通工具,行动上处处受限制,更是在孩子面前颜面尽失。迫于无奈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希望能把自己赶紧从黑名单里解除。

    被执行人处心积虑逃避执行,不仅行动上处处受限,还在自己孩子面前颜面尽失,如果被执行人一直不履行法定义务,等待他们的还有更严厉的刑事打击。一直以来,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执行措施,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倒逼社会诚信,让“老赖”无处躲藏。

责任编辑:段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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