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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县法院执行威慑机制“逼”老赖

  发布时间:2013-11-26 11:19:06


    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又查找不到被执行人下落和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申请人得到胜诉判决犹如一纸空文,往往情绪激动,十分不满,这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怎样能使这一部分被执行人能够主动献身,浮出视线,尽快履行判决义务?商水县法院创新工作方法,与相关部门互动,对部分“老赖”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悬赏执行,媒体曝光等方式,借助全社会力量挤压“老赖”活动空间,迫使“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2011年3月,生意人李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某银行商水县支行借款15万元,妻子王某为连带责任人,期限为1年。到期后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被该支行起诉到商水县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夫妇仍未按规定履行判决义务,支行申请执行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通过多种途径找不到李某,经过查找也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人员考虑到,李某经常做生意,不可能无财产、无存款,可能已将财产转移。于是该院及时将被执行人李某的情况通报给了公安机关,使李某夫妇成为被限制出境对象。2012年7月,中考结束后,李某夫妇准备带女儿到国外旅游,当其来到公安机关办理出境手续时,被告知已被列为限制出境对象,女儿一脸的不高兴,还不断的责怪父母。第二日,李某立马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将所欠本息一次性还清。

    在执行威慑机制的强大压力下,反规避执行活动中,共有113名“老赖”主动履行了义务,一批长期未执结案件圆满结案。

  

责任编辑:D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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