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幸福,女,现年39岁,本科文化,1985年12月招干考入商水县法院,是商水法院第一位到基层工作的女同志。该同志已在法院工作已达23年,长期的学习和实践培养了她新时代法官所具有的道德和情挚,造就了她精湛的审判艺术和“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素质,使她成长为基层法官学习的楷模。2001年、200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省高级法院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还多次被市中院表彰为先进个人,其所带领的基层法庭,多次荣获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秀基层法庭。其事迹先后被中国法院网、《大河报》、《今日安报》、《中国新闻网》、《河南法院网》等近20家媒体报道。
一、爱法律,把“公平公正”写在法律的旗帜上
袁幸福认为,爱法律必须精通法律,要“公正执法”必须懂法,这样办案才能掌握重点、难点和争议点。为此,袁幸福十分注重执法艺术,在审理具体案件中维护法律的尊严。一次,她审理张某不服商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一案,开庭之前,被告不提交全部证据,也不写答辩状,并说这起案件是一步一向市局汇报请示,打赢这场官司没问题。开庭审理时,工商局主要人员及市局有关领导参加旁听几十人,由于她平时注重对部门法规的学习,涉及本案的法规条文已熟记,法庭调查结束审查出被告对此案定性不准,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严重违法,被告当时在法庭上的威严就没有了,庭后他们主动找法院领导对该案进行探讨,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了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告不但没有上诉,还主动到行政庭找她请教对此案下一步的处理方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爱法律,不但自己懂法律,还要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这样才会赢得群众的理解和尊重。2001年11月,袁幸福被派到郝岗乡东回村,吃住在村开展综合治理,执行提留统筹及计划生育案件。那年12月4日,我国迎来了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她在东回村的村室里给群众开广播会,宣传法律,脚冻伤了穿不上棉鞋,脚上套个塑料袋,穿上胶鞋走在冰冷的雪水、泥水里解答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当年元旦节,她还在村里为群众宣传法律,开展法律咨询,以特有的方式度过了节日。袁幸福就这样,无论双休日还是节假日,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传到哪里。
二、爱人民,把“一心为公”装在滚热的胸膛中
2006年全国法院掀起执行风暴,练集法庭从1997年至2006年积压100多起案件未执结。袁幸福带领法庭4名干警早上5点集合执行案件,早饭、午饭赶到下午两点左右一起吃是常事。有一起1998年欠款案件执行标的800元,当事人全家外出,几年未进过家。袁幸福找到村干部5次协商解决,最后一次在收麦的场地里找到干部时,平店乡王坡寨村的支部书记王夫文看到她躺在麦堆上睡着了,感动地说:“这800元钱我先垫出来,也不能让您再跑了”。
袁幸福怀孕期间,照常和男同志一起下乡,一次,在从汤庄执行一起计划生育案件坐大蓬车回县城的路上,她被颠簸的先兆流产,后住院保胎。儿子出生了,高龄产妇又大出血,做了大手术,然而,孩子才两个多月又回到工作岗位上。1999年,她审理28户农民不服镇政府提留统筹一案,早上6点多钟就赶到距县城六十余里的原告处召集原告代表,把开庭传票挨家送到,不厌其烦与村民代表谈心,为了解决一个问题,一天往返县、乡几次与领导交换意见,统一认识,送达裁定书那天下着雨,为了听取群众意见,晚上10点多钟了,她鞋里灌进了泥水,还和村干部一块深一脚浅一脚的走村窜户,借着村干部带的打火机坚持要把法律文书送到每一位当事人手中。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当事人被感动了,大多数村民说:“俺打官司就是图个明白,提留统筹应该交”。他们自愿表示服从法院裁定,不去上访。当她回到家时,已是夜是12点多钟,丈夫抱着几个月未断奶哭闹的儿子,眼里噙着泪说:“快叫小乖饿傻了,喂他奶粉也不喝,我也不敢给他脱衣服,就坐在床上抱着他睡”。望着哭闹饥饿的儿子,又听到年迈婆母的埋怨,袁幸福那无声的泪水一滴滴落在了儿子的脸上,而她没一句怨言。
三、爱事业,把“为民服务”融入到司法实践中
在案件审判中,袁幸福注重抓审判方式改革,注重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她认为审判不应仅仅靠法律赋予的权力来树立权威,而是通过审判的公开性、公正性、说理性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真正的权威和公信力,实现公正与效率。袁幸福在审理案件时,采取一步到庭,不拖不卡,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融为一体,判决书充分说明裁判理由,把行政机关具体适用的机械法律条文用法学理论知识结合案情展示给当事人,使原告不再认为法院官官相护,被告对法院不产生抵触情绪。袁幸福认为,一分优秀的判决书应该是融法、融情、融理为一体的判决,她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在市院评比中被评为优秀法律文书,其中两份判决书在省高院获奖。在审理涉农案件中,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不孤立办案,注重判决书的制作。例如,张庄乡张庄行政村第8村民组诉商水县人民政府不服土地确权一案,县政府作出处理决定之前,8组代表经常到市政法委、市政府、市土管局上访。进入诉讼后,他们仍到市政府上访,要求法院把县政府确权给张庄乡政府的40余亩土地还给8组群众。当时县政府主管领导对此案很慎重,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她根据常年下乡驻村搞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在接触农民群众中积累的一些社会知识和经验,从判决书的证据分析,强化说理部分着手,针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的各种事实争议和法律争议点作出回应予以展示,让当事人明明白白,当8组代表拿到这样一份说理充分的判决书时,他们才恍然认识到:“判决书写的清清楚楚,咱上哪还能打赢官司?”,原告代理人说:“我原来以为很有把握胜诉的案件,你这一份判决书,把我上诉的劲头打消了”。后来,原告主动申请法院按县政府确权决定执行,她亲自到土地现场丈量,把乡政府多占的11.16亩土地退还给张庄8组群众。此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真正统一,避免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受到了县领导好评。
2004年,袁幸福到练集法庭任庭长时,当时她的儿子正上学前班,来回接送成了问题,母亲癌症、父亲冠心病,有几次开庭开到中午12点多了,电话里传来了儿子的哭喊声,儿子哭着说:“妈,你回来吧,你回来给我做饭,我还没吃饭哩”。她安慰了儿子,自己却偷偷地流泪,为了干好工作,照顾好家庭,她几乎每天早上不到5点起床做饭、洗衣服、收拾家务。加上法庭管辖4个乡镇,仅有4名干警,总感觉每天都是在紧张劳累中度过。
2005年8月天气闷热,下午审理完李埠口乡姜庄村的一婚姻案件,原告(女方)把4岁脑瘫病儿放在法庭偷偷走了,被告(男方)也不要孩子离开法庭。天快黑了,袁幸福愁得没办法,带着孩子到被告家做工作。由于当时那几天下雨,村里路不能行车,她与法庭3名干警抱着孩子走几里泥路才到被告家。被告全家及亲戚都围住我们不让走,村干部也做不通工作,派出所同志劝我回法院给领导汇报,被告却让法庭两名干警当人质困在被告家一晚上不让走。第二天早上3点多钟,她再次踏着泥路步行几里到被告家做思想工作。袁幸福为此难为的哭了,被告的母亲感动了,认识到脑瘫病儿也是自己的孙子,没有理由给女方抚养,更没有道理给法庭施加压力。案件妥善处理好了,当袁幸福第四次踏着那条泥路回法庭时,她为那个脑瘫病孩子重新有了家流下了幸福的泪。
四、爱岗位,把“无私奉献”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2002年3月份,袁幸福的母亲在郑州做直肠癌大手术,市、县领导关注的一个行政案件等待她开庭审理(主审)。袁幸福从医院赶回去开了庭,下午6点多合议庭合议之后,晚上10点多,她加班写了一份31页的审理报告,详细分析了原告、被告、第三人所举证据,她写到凌晨3点多连判决书一块写出来。当她起身要站起来的时候,腰肌病疼的我几乎站不起来,右手酸麻的已不能再拿东西,胳膊也抬不动了。凌晨5点多,袁幸福把修改了几遍的判决书、审理报告放到办公桌上又乘去郑州的早班车,护理刚做了手术的母亲。后来,袁幸福主审的案件当事人没有上诉,市、县领导评价是因为有一份有理有据的判决书,才使案件息诉宁人。
2003年10月份,为推动商水县的农业税清欠工作,院党组决定开展依法执行农业税。袁幸福在舒庄乡工作,根据时任院长的要求做好法律宣传队、法律服务队、综合治理队、信息调研队,袁幸福所写的《农业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院长亲自交给县主要领导,得到县领导重视。
为使舒庄乡农业税清欠工作有一个新突破,袁幸福带病驻村工作,因打针反应全身起一身疙瘩,仍然住村4天,把杜谭村尾欠13万元的农业税收上11.7万元后,才回家休息一天,后又继续转村工作。由于她在舒庄乡努力工作,不到一个月为舒庄乡清欠农业税25万余元,舒庄乡领导被这种精神感动,请电视台报道,在报纸上宣传。
2004年冬天,连续几场大雪,温度零下8度左右,为了在阴历年前把案件审理完,腊月22日还在开庭,腊月26日还在送达最后一份判决书。2004年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全部审结送达完毕,无一上访案件发生,调解率82%。由于工作出色,圆满完成院党组交给的目标考核任务,为此,练集法庭受到院党组的特等奖励,并荣获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秀基层法庭。
2007年的冬季是一个寒冬,在那滴水成冰,雪飞雨冻的天气里,为使一婚姻案件如期开庭,袁幸福顶着刺骨的寒风,任雪花在脸上飞打,从县城步行几里路到黄庄才搭上班车去练集法庭,案件当天调解结案,正是有了对工作的满腔热情,得到辖区党委、政府的认可。2008年辖区三个乡领导为法庭出资10万元购买办案警车,这在商水法院是第一例。 袁幸福在练集法庭工作期间,调解结案率为90%以上。经过法庭审结的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无上访案件,无缠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比例为96%,练集法庭审结案件的时间,平均比法定审限要少两个月。
五、爱工作,把“开拓创新”定为永恒的课题
要想提高办案效率,就必须缩短办案周期,避免出现马拉松式的案件发生。为此,袁幸福实行案件流程管理上墙制度,对每一起案件做到当天立案,当天定开庭时间和调解时间,当天送达。把原、被告的名字、承办案件法官的名字都用粉笔写在法庭院内墙上的黑板上,让当事人一目了然,所以有时会出现一天调解7个案件的情况,另外,要求调解结案的案件,上午调解结案的,下午制作出调解书,下午调解结案的,第二天上午制作出调解书,判决案件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写出判决书交给庭长、主管院长签阅。而且中级法院领导到练集法庭调研时说,这样的做法不仅从源头上实现了司法公正,而且实现了有效率的公正,解决了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
由于练集法庭所辖几个乡镇之间路况不太好,平店到练集又没通班车,连三轮车也没有,遇到老年人到法庭有的就步行,这样群众为案件而来回奔波的不易和劳累,打起官司就更加费力了。2008年2月,天气春寒料梢,上午11点多,法庭来了一位老人穿着一件黑棉祅扣子扣的上下不齐,站着的姿式一直是鞠躬九十度还要往下,拄着一根木棍,他说天不明就走着来法庭,已经90岁,因身体有病上身已不能直立。他因责任田被其侄子占有始终得不到满意的说法,为讨回公道就来法庭了。当袁幸福扶他坐下,给他安排吃饭时,看到他黑瘦的手、脸几乎象从没洗过一样。听了老人含泪的诉说,袁幸福的泪也流出来了,她深深体会到农村农民对法律的渴望和追求,下决心一定要解决他们奔波的不易。
为化解农村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实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乡,袁幸福把在练集法庭辖区的乡镇设立巡回法庭的工作试点给院领导汇报,得到杨磊院长的大力支持。2008年4月,平店、黄寨两个巡回法庭成立,袁幸福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努力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全面推行深入调查,不拘形式,就地审理,群众参与解决问题的办案方式,使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特别是对相邻关系纠纷案件,采取深入村庄院落、田间地头、现场办案,就地调解的工作方法。
2008年5月12日,县委书记张绍军到黄寨镇政府调研时,看到了黄寨巡回法庭的宣传版面与法庭同志握手问候。张书记说:“在镇上设巡回法庭,这个做法好!你们处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第一线,与院里工作环境不一样,直接面对农村,面对农民,入户更要体现亲民、爱民”。张书记的一席话让袁幸福充满了对成立巡回法庭,方便群众诉讼的信心和力量,她当时感动的说:“没想到张书记对法律这么精通,对法庭工作这么支持”。后来,她整理出的“书记给俺上堂法制课”,“书记到法庭指导工作”的文章,《今日安报》、《周口晚报》、《中国新闻网》、《河南平安网》、《河南法院网》、《周口平安网》、《周口法院网》报道后,社会效果反响良好。 多年来,袁幸福在基层一线,甘于寂寞讲奉献,默默无闻写春秋,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维护着神圣地法律,维护着法官的形象,虽没有惊人的壮举,但她任劳任怨,无怨无悔,已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倾洒出满腔热情和心血,用爱心托起了正义的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