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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晓东:苦与乐

发布时间:2009-07-07 09:36:33


    记得那是2003年9月的一天中午,突然接到院办公室的电话,下午3点到院办公室,我一下子懵了起来,到底什么事情?带着种种疑问3点钟我准时到了院办公室,接待我的是研究室主任,见我到了他微微一笑,热情的招呼我坐下,并饱含深情的说“现在工作怎么样?”,还可以吧,我答道。他又问“到研究室工作怎么样?”,我有点诧异,“我、我、、、、、、到研究室,能行吗?”因为我对文字材料不懂,我有些支支吾吾,“我又不是太能写,别误了事啊”,主任看我有些紧张,说到没什么,不懂、不会 不要怕,只要认真学、认真记、肯努力、肯吃苦就一定能行。

    就这样,我从基层法庭来到了院里,到研究室成了一名文字工作者,刚开始觉得工作无从下手,又不知道劲往何处使。记得有一次主任让我写份开展活动的简报,当时头都大了,不知道从何开始,在座位上坐了一上午也没能写完,无奈我就开始翻报纸,找资料,碰巧在人民法院报找到了一片关于该活动的报道,我如获至宝,比葫芦画瓢,开始抄了起来,足足写了四、五个小时,终于完成了,怀着忐忑心情拿到了主任面前,只见他看后连连点头,“嗯、不错,写的蛮好”,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直到后来主任让我拿着稿子去打印室时,看着那篇改的面目全非的底稿,我才彻底明白了,主任是在给我信心,鼓励我要勇敢的拿起笔,就这样我完成了我研究室工作的第一份答卷。

    有了第一次的经历,我深知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一定要干好这项工作,我暗暗给自己下了决心,并结合实际需要和工作实际,给自己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并认真落实,注意积累素材。贵有恒,何必三更起五更眠;最无益,只怕一日曝十日寒,虽然枯燥无味,虽然孤独寂寞,没有灯红酒绿,没有荣誉掌声,但我一直默默地坚持着,积累着,成长着,吸取众家之长,积累各种素材,如饥似渴地吸允着“营养”,在文字中寻找乐趣,在段落间寻求真谛,在篇章中体会人生。

    功夫不负有心人,2004年,我负责案例编报工作期间,我大胆起笔,书写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对案例的看法,接连在《河南法制报》发表案例分析文章3篇,其中,撰写的《政治权利被剥夺仍享有继承权》一文,曾被某省级电视台约稿,2004年我院被省高院评为案例编报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撰写的《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后又起诉离婚如何处理》一文,在中国法院网发表后被多家媒体转载,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网作为典型案例予以转发,2009年4月撰写的《“偷一”能否“罚十”?》在中国法院网发表后,先后被多家媒体转载,几年来在各种报刊杂志、网络等发表各种文章近百篇。由于我工作踏实,刻苦努力,勤奋向上,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2009年2月,经院党组研究提拔我为研究室副主任,主持研究室工作,我深知这不仅是一种荣誉,但更是一种责任。

    毛泽东曾经说过:“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要认真学习一点东西,必须从不自满开始”,如今,我虽然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但我仍然不忘学习,不忘写作,仍然坚持着我的目标。我也在学习和写作中痛并快乐着,每当我拿着材料交给领导,每当我的文章发表,我的工作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心里总有说不出的快乐。因为我与文字为伴,我不寂寞;我有墨香熏陶,我不枯燥;我能抒发情怀,我不委屈。我从学习中找到了乐趣,我从写作中提高自己,因为学习能够怡情养性,能够开阔眼界,能够提升品位,能够赋予我们一个宁静的心态,理智的头脑和开放的胸怀。

    

责任编辑:王琳琳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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