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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法院开展“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时间:2012-08-27 10:54:20


周口市开展“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活动以来,在市委、县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商水县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 “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活动,认真贯彻市委、县委对活动的要求。通过多项举措的有力开展,活动已初步取得成效。

    增强了凝聚力。通过活动的开展,该院班子成员和广大干警从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司法为民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明确了“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通过强化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审判能力,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每一起案件都能够得到公正审理,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提升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满意度。通过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的培养和树立,广大干警转变了作风,端正了态度,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提升了司法水平。

    提高了创新力。通过活动的开展,该院创新意识得到了强化。一是调解工作创新。通过基层组织负责人和人民调解员对矛盾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和解;对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简化诉讼程序,深入到纠纷发生地,现场调解,就地审理。二是法制宣传创新。扩大宣传,增强沟通。继续坚持推行巡回审判,送法下乡、进社区。通过审判活动,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扩大教育范围,帮助群众懂法、守法、用法。三是诉讼程序创新。通过在诉讼活动中实行导诉制度,对诉讼当事人进行程序指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消除认识上的误区,树立起正确的诉讼意识。逐步培养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从而建立起审判人员与诉讼当事人之间的良性互动。

    强化了执行力。一是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强化了执行力.通过建立起严格的制度,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司法审判效率的提高。通过狠抓案件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及时审理,从源头上解决法院干警作风“庸、懒、散”问题;通过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法院干警业务能力,提升司法水平,确保案件质量。二是通过强化管理,提高审判水平。构建司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机制,拓宽沟通渠道,建立预警体系。一方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连接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帮助群众走上正确的维权道路;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为公众提供普法宣传教育、诉讼程序指引、法律法规查询、疑难案件探讨等法律服务,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促进群众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和交流,消除隔阂、增强信任。

责任编辑:苑静    

文章出处:商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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