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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法院六督查六通报 推进工作均衡发展

  发布时间:2012-08-27 16:06:59


    为进一步推进法院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考核任务,商水法院党组经过深入调研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找准工作的着力点,科学决策,建立“六项督查”制度,各项排名通报,强力推进法院工作均衡发展。

    审判管理督查,提升案件质效。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按照审判管理工作要求,对照省市法院质效考核18项指标,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督查每个业务庭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时预警提醒,督促落实,排名通报,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审判管理督查通报以来,共评查案件507件,庭审评查23件,裁判文书评查56份,检查各项审判指标10次,督促各庭及时完成目标任务3次。编发审判管理通报3期,对工作落后的3个庭室进行了通报批评,有力促进了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案件质效明显提升。在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中,商水法院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名,在1-5月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十项指标排名中我院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涉诉信访督查,做到案结事了。由信访办负责,对各庭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信访评估情况,信访案件发生、劝返、登记、批转、结案化解情况进行督查,排名通报,总结分析全院信访工作整体形势,根据案情及时催办、督办,做到案结事了。在涉诉信访督查中,督促排查矛盾纠纷4次,查出信访隐患2起,及时处置化解,发出督办、催办通知5份,及时结案3起,编发信访形式分析报告1期,督查通报1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促进了涉诉信访工作的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由第一季度的倒数第二变为正数第一,在全县维稳信访工作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交流了我院的经验和做法,县委书记刘政对商水法院提出表扬,并誉之为“晋梦周现象”。

    作风纪律督查,转变司法作风。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结合“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活动,对干警遵守上下班制度、在岗在位情况,落实“五个严禁”、“十条禁令”情况和规范开庭、文明接待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报纠正。同时坚持每天8点点名制度,对迟到、早退同志记录通报。督查中共发现外出不履行登记手续5人,不坚持挂牌上岗2人,不规范开庭1次,及时进行了纠正提醒。通过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主题演讲会,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强化作风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创先争优意识。通过督查通报,干警作风纪律明显好转,创先争优意识明显增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市县作风纪律督查中,未发现我院干警违反“十条禁令”和工作纪律现象发生。

    宣传调研督查,促进形象提升。由政治处负责,对各庭室宣传、调研、信息、案例等采写及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反馈,努力形成人人动手写文章,齐心协力搞调研的工作局面,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努力提升法院形象。为切实提高干警写作能力,我院先后3次举行写作培训会,特别邀请市中院对口部门业务骨干对信息宣传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上半年,商水法院在各级媒体发表宣传、调研文章100余篇,报送信息90余条,被市法院、县委采用近30条。《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河南法制报》、《周口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我院事迹进行了深入报道,树立了良好的商水法院新形象。

    诉讼服务督查,落实司法为民。由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对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员服务质量、接待处理、导诉日志记录情况,进行督查排名通报。看是否真正履行好职责,是在否存在推诿应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院领导反馈,立即部署,查摆整改。诉讼服务中心实行“导诉、劝诉、息诉,构建和谐诉讼秩序”三诉一构建制度,通过立案劝诉,使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途径,分流多元化解;全程导诉,使当事人感到司法温暖,方面诉讼减轻诉累;答疑息诉,使当事人双方输赢皆服诉而不访,构建和谐诉讼秩序。导诉员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您好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递上、一封公开信宣讲、一个全程导诉、一声慢走送行”七个一服务。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成功劝诉30起,诉前调解13起,3对夫妻诉讼服务中心里便和好团聚,避免涉诉信访案件36起。

    环境卫生督查,优化办公环境。由办公室负责,对全院各部门、责任卫生区的环境卫生进行督查,营造亮、净、美的办公环境。同时对各部门参与全县“三城同创”和分包路段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增强服务“三城同创”的自觉性,主动服务大局。干警坚持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扫卫生,每周二、周五到法院分包路段清扫,确保办公秩序干净整洁,分包路段整洁亮丽,为全县“三城同创”作出积极的贡献。

     为切实将督查工作落到实处,明确要求各负责部门要站位全局,尽职尽责,真抓敢管,每项督查工作都由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各负责部门具体负责。坚持每项工作日通报,周排名,月讲评,各项工作排除前三名,后三名,奖优惩劣,不断增强干警的创先争优意识,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均衡发展。

文章出处:http://www.hn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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