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水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加工合同纠纷案,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同意一次性结清欠款及违约金。
被告系商水县某小区开发商。建设小区期间,需要进行大量广告、宣传及制作交房物料,被告多次从原告某广告公司处定制安装相关物料,共计价款341923元。原告按要求完成安装后,被告仅支付80000元,对剩余261923元拒不支付,原告诉至商水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訾连国向被告释明拖欠货款可能承担的违约赔偿及失信后果,劝导其主动履行付款义务。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开具足额发票,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承揽费用261923元及违约金8077元,共计270000元。(李孟颖 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