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杨先生专程来到商水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向庭长訾连国赠送一面绣有“司法为民显正义 公正廉明铸初心”的锦旗,感谢法官秉公办案、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2021年3月1日,杨先生与王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依约支付购房款80000元。后发现所购房屋系廉租房,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杨先生要求王某某退还房款,王某某拒不退还,杨先生遂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陈述前后矛盾、避重就轻,甚至作虚假陈述。其对转账款项含糊否认,经法庭当庭核对转账记录后才认可收款事实;对款项性质刻意回避,甚至称其与杨先生互不相识,明显与客观事实相悖。
訾连国全面核查房屋买卖协议、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逐项厘清事实,依法认定合同关系真实有效,因被告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返还购房款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协议,被告返还杨先生购房款80000元。
“感谢訾连国庭长明察秋毫、公正断案,帮我追回了购房款!”杨先生手捧锦旗连连致谢。
一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司法、高效履职的认可,也承载着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肯定。(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