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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锦旗,双方满意——商水法院执结一起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6-04-30 17:12:22


    4月29日上午,一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来到商水法院,共同向执行局干警仇翔送上绣有“倾情调解化干戈 秉公办案解民忧”的锦旗,对法院耐心化解多年宅基地补偿纠纷表示诚挚感谢。

    据悉,因2006年修路涉及的宅基地拆迁补偿问题,申请执行人马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就商国用(2004)第0278*号等两宗宅基地产生了一系列诉讼。2023年,马某某以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为由,将李某某、李某某之弟诉至法院,要求二人搬出涉案土地。商水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马某某的诉讼请求。2024年,马某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再次将李某某、李某某之弟诉至商水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某返还马某某不当得利款173万元。因李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面对170余万元的执行标的,仇翔第一时间了解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实际情况:其在外地打工,需要抚养两个孩子,还要赡养年迈的母亲,名下无存款。秉持“如我在执”理念,仇翔没有简单“一执了之”,而是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梳理案件事实,找准各方核心诉求。为切实化解这起多年积怨,仇翔多次向当事人说明,诉讼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化解矛盾、回归正常生活才是最优选择,引导马某某与李某某、李某某之弟摒弃对立、换位思考。经过反复沟通与耐心劝导,三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署和解协议:马某某自愿放弃判决确定的170余万元不当得利款及诉讼费、鉴定费等全部权利;李某某承诺不再就拆迁补偿等事宜信访、举报、控告;李某某之弟自愿放弃对相关宅基地补偿款的权益。马某某与李某某握手言和,这场困扰三方多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高效推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刘璐璐)

责任编辑:刘璐璐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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