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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 | 云上调解化“薪”愁

发布时间:2026-03-27 09:27:06


    3月26日,商水法院姚集法庭通过云上庭审系统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杨某某受被告苏某某雇佣,在广东省普宁市从事货车运输工作。因被告拖欠工资,双方于2022年12月30日在普宁市劳动局工作人员协调下签订《协议书》,确认被告拖欠原告工资共计人民币66146元,被告每月支付1600元直至还清。协议签订后,被告仅累计还款9209元,长期违约。原告诉至商水法院。

    案件受理后,经与原、被告多次沟通,承办法官郑凯了解到近年来被告经济困难,确实无力还款。原告对此情况表示认可,并理解被告的不易。

    因双方均在外地,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郑凯法官在姚集法庭以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庭审中,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苏某某分期支付拖欠原告杨某某的工资款56937元,直至还清。

责任编辑:刘璐璐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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