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水法院姚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借名买车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底,原告黄某为享受大众老车主购车优惠,与被告陈某(其前女友)、陈某某(陈某之弟)口头约定,借用陈某某名义购买大众牌轿车一辆,并约定车辆实际权利义务均归黄某所有。购车后,首付款、车辆保险、分期贷款均由黄某全额支付,车辆也一直由黄某实际占有、使用、保管。2026年初,黄某与陈某因婚恋纠纷产生矛盾,陈某某利用登记车主身份,通过汽车APP远程解锁,与陈某一同将车辆强行开走并占有,拒不返还。黄某认为机动车登记并非物权设立、变更的唯一依据,应按实际出资、占有使用情况认定车辆权属,二被告行为已构成侵权,遂诉至商水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郑凯考虑到双方的特殊关系,积极组织调解,通过耐心释法与多次沟通,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黄某向陈某支付32000元(系陈某此前为黄某垫付的费用);陈某返还车辆并配合黄某办理车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