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21年5月11日,被告郭某某因家人生病急需用钱,向原告惠某借款人民币2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三个月并支付利息,若逾期还款,郭某某需承担惠某因追要借款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函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借款到期后,郭某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惠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商水法院。
案件受理后,诉前调解中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郝春香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郭某某分期向惠某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律师费、保函费、保全费,共计3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