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某诈骗一案。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1月4日,被告人刘某某明知党某章、党某静、王某某、刘某华(四人均另案处理)等人以在抖音上注册店铺,发布虚假视频,骗取客户献爱心购买狗粮并将狗粮发货至流浪狗基地(实际并不存在)的方法实施诈骗,仍提供无人直播帮助行为,期间党某某等人共在抖音店铺平台提现25.5478万元,刘某某获利4000元。2023年年底,被告人刘某某自己在抖音上注册店铺,使用刘某甲、刘某乙、王某某的身份信息在网上注册营业执照,然后将注册好的营业执照在抖音上注册店铺。刘某某又使用刘某甲、刘某和等人的身份办理手机号后注册抖音号,然后在网上找一些流浪狗、流浪猫的视频,自行剪辑,配上感人的文字,称基地流浪狗、流浪猫的粮食不多了,在抖音号上发布虚假信息,让刷到视频的人献爱心,到其注册好的店铺里面下单,给流浪狗、流浪猫买食物,刘某某在店铺后台给买家聊天回复时自称其是商家,看着基地流浪猫、狗可怜,帮助基地做的链接,买家下单后,其会在后台修改地址,直接把下单的狗粮邮寄到基地。如果有买家询问基地在什么地方,想看一下基地流浪猫、狗的视频等有关基地的信息时,刘某某会向买家回复其只是商家,与基地有合作,会让买家加基地微信(132*****),但是该手机号注册的微信号实际使用人还是刘某某,其一人扮演商家和基地人员两种角色,用来引导买家在其店铺下单。刘某某自称发送至基地的狗粮实际是空的文件包,收件地址河南省项城市新桥镇基地,实际该基地并不存在。经核查,刘某某通过此种方式,三个店铺一共在抖音店铺提现成功240096.2元。另查明,2024年12月9日,2025年1月7日,被告人刘某某分别向商水县公安局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0、4000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对本案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