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商水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2021年6月,被告靳某因工程需要在原告某材料公司处购买防水材料,经双方结算,被告欠原告货款11900元未支付,后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商水法院。经法院调解,被告同意2023年6月30日前偿还货款2000 元,10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剩余货款 9900元。协议到期后,靳某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材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员苑庆宏依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文书,并发起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实施冻结。被执行人只得与执行员联系,还清全部货款。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4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