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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跨越千里,虽远必执

发布时间:2025-01-13 09:16:39


    近日,申请执行人河南某钎具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到商水法院,向执行局普执三团队、普执六团队和法警大队送上印有“依法执行主公道、仗义为民效率高”“为民解忧、为企护航”“出警迅速、守护正义”的三面锦旗,表示感谢。

    2020年5月29日,原告河南某钎具公司与被告灵宝某机械设备公司签订经销商销售协议,钎具公司为机械设备公司提供货物,机械设备公司支付货款。2021年2月28日,经双方对账,机械设备公司共欠钎具公司货款306918元。钎具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将机械设备公司及其法人林某诉至商水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机械设备公司向钎具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0691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林某对上诉货款及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机械设备公司与林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钎具公司向商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之后,执行员赵少华依法向机械设备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然而被执行人以没钱为由推诿,企图逃避执行。根据钎具公司提供的信息,赵少华得知林某在四川某地,迅速带领执行局、法警队的同志奔赴四川。通过林某的抖音信息确定其大致居住位置后,赵少华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找到林某,并向其出示拘传票。林某慑于法律的威慑力,立即联系家人将案款汇至法院指定账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李思羽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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