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0日,商水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一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陈某某获刑。
经审理查明:三多集团(后更名为三多集团致远公司)位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系诈骗犯罪集团,组织中国籍人员、外国人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和外国居民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公司使用永利园区内独幢别墅作为作案地点,下设色粉部、海外部、行政、人事、保安、后勤、保洁、后台等部门,有严格的考勤制度,有机票、护照办理、休假、住宿、医疗、生日等福利待遇,有业绩提成、优秀员工奖励机制,有员工培训、职务晋升制度。致远公司色粉部针对境内居民进行诈骗犯罪活动中,分接待、导师、炒群等不同角色,互相配合,以“约炮”需充值做任务为由,引诱对方充值,骗取财物。
2023年1月份至2023年7月份,被告人陈某某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三多集团致远公司,使用代号“小琪”,从事约炮诈骗活动,诱骗被害人受骗。
同时查明,2023年1月份至2023年7月份,被告人陈某某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三多集团致远公司,使用代号“小琪”,从事约炮诈骗活动,非法获利人民币25000元(已退缴)。
商水县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遂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代表一百余人参加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