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法的要求,2022年12月29日,省法院下发《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规定周口市淮阳区法院集中管辖沙颍河廊道10个县市区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
为确保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实质化运行,周口中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明确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职责的通知>的通知》,发布《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诉讼指引》。
为确保属地法院与集中管辖法院协作配合,商水法院率先制定了《关于配合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通知》,对集中管辖案件的范围、属地法院、集中管辖法院的职责等进行明确规定。该做法获得了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二审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并作为全省第一个助力环资审判的文件上报省法院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