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商水法院城关法庭审结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李某某与二被告袁某某、陈某某系同村邻居,2024年7月18日,原告与二被告因生活琐事发生对骂,双方发生撕打,原告被打受伤住院,经鉴定属轻微伤,后原告多次和二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訾连国了解到双方是因为耕地地边积怨已久,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訾连国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调解,劝解双方不能为了争一口气,就不顾大局,双方作为邻居,关系没有必要闹到不可挽回的余地。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袁某某、陈某某赔偿原告李某某医疗费共计3500元,当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