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水法院张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魏某是商水某购物广场负责人,该购物广场长期从原告李某处购买糕点果品。2021年6月,经双方结算,被告魏某欠原告李某货款共计2344元,被告承认欠款但拒不归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因原被告均不同意调解,张庄法庭经审理,判决被告魏某支付原告李某货款2344元。被告表示不服。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杜五行委托人民调解员苏东洋继续对该案进行调解。由于双方争议金额不大,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魏某当场支付剩余货款2200元,双方握手言和。
商水法院张庄法庭坚持贯彻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将调解原则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力争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商水法院张庄法庭将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联动多方力量,促进矛盾纠纷的多元高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