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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诉前调解合同纠纷,拖欠货款按时偿还

发布时间:2024-12-06 09:21:44


    11月25日,商水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2022年,原告上海某机械公司与被告河南某工程建设商水分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出售并组装中、高区变频泵组设备各一套,总价14.75万元。同年11月,原告依约完成该设备的供应、安装与调试工作,被告仅支付5万元,尚有9.75万元货款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殷山林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被告及其总公司于12月31日前支付全部货款9.75万元。

责任编辑:李思羽    

文章出处:商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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