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商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2019年3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商水某物流公司签订《货运车辆经营合同书》,将其重型半挂牵引车挂靠登记在被告名下,委托被告管理,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到期后,被告拒不配合原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宁华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存在一笔管理费纠纷,因此被告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王宁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返还原告车辆登记证书,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协助原告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原告当庭支付给被告管理费等相关费用3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