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李某某、高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刑罚。
李某某、高某某均系商水县某医院执业医师。2020年在疼痛科工作期间,李某某伙同高某某,在“患者”没有真实住院且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王某某、周某某、钱某、马某某、史某某等33位“患者”住院病历,套取国家农合医疗资金人民币344671.46元。公诉机关以李某某、高某某犯诈骗罪向商水法院提起公诉。
商水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高某某身为医院的医生,采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住院、制作假病历、虚开治疗项目、治疗次数、挂床、冒用低保户的农合本等方法,套取国家农合医疗资金344671.4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某、高某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李某某、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李某某、高某某已退缴其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李某某、高某某均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宽处理。遂依法判决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高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